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茶事典故26:
王褒《僮約》武陽賣茶
茶為貢品、為祭品﹐已知在周武王伐紂時、或者在先秦時就已出現。而茶作為商品﹐則現在知道要在西漢時才出現。
西漢宣帝神爵三年(公元前59年)正月裡﹐資中(今四川資陽)人王褒寓居成都安志裡一個叫楊惠的寡婦家裡。楊氏家中有個名叫“便了”的髯奴﹐王褒經常指派他去買酒。便了因王褒是外人﹐替他跑腿很不情願﹐又懷疑他可能與楊氏有曖昧關係﹐有一天﹐他跑到主人的墓前傾訴不滿﹐說﹕“大夫您當初買便了時﹐只要我看守家裡﹐並沒要我為其他男人去買酒。”
王褒得悉此事後﹐當時就氣不打一處來﹐一怒之下﹐在正月十五元宵節這天﹐以一萬五千錢從楊氏手中買下便了為奴。
便了跟了王褒﹐極不情願﹐可也無可奈何﹐但他還是在寫契約時向王褒提出﹕“既然事已如此﹐您也應該向當初楊家買我時那樣﹐將以後凡是要我干的事明明白白寫在契約中﹐要不然我可不干。”
王褒這人擅長辭賦﹐精通六藝﹐為了教訓便了﹐使他服服貼貼﹐便信筆寫下了一篇長約六百字題為《僮約》的契約﹐列出了名目繁多的勞役項目和幹活時間的安排﹐使便了從早到晚不得空閑。契約上繁重的活兒使便了難以負荷。他痛哭流涕向王褒求情說﹐如是照此幹活﹐恐怕馬上就會累死進黃土﹐早知如此﹐情願給您天天去買酒。
這篇《僮約》從文辭的語氣看來﹐不過是作者的消遣之作﹐文中不乏椰榆、幽默之句。但王褒就在這不經意中﹐為中國茶史留下了非常重要的一筆。
《僮約》中有兩處提到茶﹐即“膾魚包鱉﹐烹茶盡具”和“武陽買茶﹐楊氏擔荷”。“烹茶盡具”意為煎好茶並備好潔淨的茶具﹐“武陽買茶”就是說要趕到鄰縣的武陽(今成都以南彭山縣雙江鎮)去買回茶葉。
對照《華陽國誌•蜀志》“南安、武陽皆出名茶”的記載﹐則可知王褒為什麼要便了去武陽買茶。
從茶史研究而言﹐茶葉能夠成為商品上市買賣﹐說明當時飲茶至少已開始在中產階層流行﹐足見西漢時飲茶已相當盛行。
在此還有必要贅述一點﹐美國茶學權威威廉•烏克斯在其《茶葉全書》中說﹕“5世紀時﹐茶葉漸為商品”﹐“6世紀末﹐茶葉由藥用轉為飲品”。他如果看到王褒的這篇《僮約》﹐恐怕不會說如此武斷的話﹐因為《僮約》提到“武陽買茶”這件涉及商
品茶的事實的確切時間是公元前59年的農曆正月十五﹐比《茶葉全書》所謂的5世紀要提前五個世紀。
(2002.11.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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